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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1日 星期一

聖餐儀式的一些小細節

接續上週探討「神聖不可變動聖餐祈禱文」,其實同樣的推論應用在別的方面還有些延伸的想法。

先來說些因為時代變遷而改變的習俗~
在教義和聖約 20:76 裡面說到主理聖餐時:
長老或祭司應主理此事,他要按此方式來主理──他要與教會成員一同跪下,以莊嚴的祈禱呼求父。
我們現在在聖餐祈禱時,並沒有跟祭司一起跪下~,有人說神的啟示,是不可修改的,就像聖餐祈禱文要一字不漏讀出一樣。為什麼我們現在聖餐聚會時沒有跪下禱告呢?

教會史記員 James B. Allen 在回答這問題時,解釋道:
聖餐詩歌讓我們專注於聖餐,主理聖餐和傳遞聖餐的弟兄要穿著整潔等等。
但聖餐本身所代表的意義,比其他外在教儀還要重要。

2012年8月1日 星期三

在教儀中使用右手


在教儀中使用右手顯然是很早以前神所指示的,在進行宣誓、做見證或接受義務時,習慣上都使用右手。只用單手執行的神聖教儀中,都優先選擇用右手而不用左手。
USE OF RIGHT HAND IN ORDINANCESThe custom, evidently by divine direction, from the very earliest time, has been to associate the right hand with the taking of oaths, and in witnessing or acknowledging obligations. The right hand has been used, in preference to the left hand, in officiating in sacred ordinances where only one hand is used.

雅各祝福他的兩位孫子以法蓮和瑪拿西,那時他把手「故意那樣地」放在孩子們頭上。這節經文是關於祝福時,右手優於左手的最早的經文。(創48:13-14)
The earliest reference we have to the superiority of the right hand over the left, in blessing, is found in the blessing of Jacob to his two grandsons, Ephraim and Manasseh, when he placed his hand "wittingly" upon the heads of the boys. 

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學習福音的幾個網站

來介紹幾個學習福音教義的網站


LDS Scripture Citation Index

http://scriptures.byu.edu/
這個網站整理了約瑟斯密先知的教訓、Journal of Discourses 以及從1942年以來的總會大會General Conference演講,將其引用經文的部份,按照經文的章節順序排好。

假如想要知道某節經文是否有領袖在總會大會上談過,(或是約瑟斯密先知的教訓裡是否有提到過),只要前往那節經文就可以了。
比方說看到尼腓二書第32章第3節,想要知道領袖對這節經文有何見解,只要在左邊的欄位點入該節,就會發現有許多領袖曾經在總會大會上提過這節經文,點選想看的連結,網頁就會自動在右上方的視窗中顯示出來。

這個網站對於了解經文非常有幫助。

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為什麼是欽定本

1954年4月總會大會,總會會長團第二諮理 小路賓克拉克會長,探討了為什麼我們教會是用King James Version , 而不是當時剛翻譯完成的的聖經版本(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RSV )。(RSV 新約部份於1946年完成)

他談到 KJV新約原文,是 Byzantine希臘文本。而 RSV新約,則是譯自Alexandrian 希臘文本。

列舉數個不同點如下:
馬太福音 1:25
欽定本說馬利亞生了頭胎的兒子,而 RSV 少了「頭胎」這個字。
克拉克會長說:此項變動可能會引起爭論馬利亞的處女身分。並改變人們對耶穌誕生的認知。
路加福音2:14
欽定本說天使向牧羊人傳達的訊息是:「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喜悅歸與人。」
“Glory to God in the highest, and on earth peace, good will toward men.”
JST對此節沒有更動。
但是RSV 這一節 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Glory to God in the highest, and on earth peace among men with whom he is pleased!
克拉克會長說:此項變動,把傳給全人類的福音,局限成為傳給少數人的福音。

2012年7月5日 星期四

不能論斷人?


    記得在某次地帶大會上,有個外國傳教士問潘會長一個問題,潘望博會長回答什麼我已經忘了,但是我還記得那個傳教士問的問題。


摩爾門經中,復活的主到美洲大陸向尼腓人顯現時,說: 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尼腓三書14:1)Judge not, that ye be not judged.(Book of Mormon | 3 Nephi 14:1)
這一句話跟聖經馬太福音7:1 裡面的如出一轍。「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Judge not, that ye be not judged.(New Testament | Matthew 7:1)
但是約瑟斯密後來在翻譯聖經的時候,把這句話改成不要​不義​地​論斷,​好使​你們​不​被​論斷;​但​要​作​正義​的​論斷。」Judge not unrighteously, that ye be not judged: but judge righteous judgment.(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 Matthew 7:2)


    那位傳教士困惑,為什麼摩爾門經是世界上最正確的一本書,但是約瑟斯密翻譯馬太福音7:1時,改成 不要​不義​地​論斷,​...要​作​正義​的​論斷。」  ,而摩爾門經的句子還是一樣寫 不要論斷人 」??

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

信心是力量的原則?!

今天是放寒假第1天,學校的繁重課業終於可以稍微放下,於是想到很久沒有進行的翻譯.....

今天整個下午到晚上都在翻譯信心的講辭,進度可說是非常緩慢呢!(時針似乎走了一圈了...)
因為,.......又是在校訂第1講。

之前已經多次的修正過第1講了,原本以為該是到一個段落了,可以把它封存起來,進行第2講以後的翻譯。不過,今天又開始改字了~

以這樣的情況看來,翻譯是無法達到完美的,不時都會蹦出看不順眼的字句,這個循環也進行了很多次,每次都以為這次修改後就差不多了,但是過一陣子就....又繼續修正......第1講.....

今天修改了一個重要的句子。
信心的講辭裡面有個句子算是經常被引用的,就是
"Faith is the principle of power."
通常都翻譯為『信心是力量的原則』

這句話幾乎已經不用想就能直接翻譯出來了!

可是這就是最難察覺的陷阱......

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回憶往事

其實長久以來,我一直在想,放一些比較核心的真理上來網站上,
所謂比較核心的東西並不是說只有在教會資深有天分的人才能接觸到的東西,
反而是跟一般人有直接相關的東西。

我指的就是耶穌基督的贖罪,及其相關的延伸主題。

有些教會的成員認為,耶穌基督的贖罪不是大家都知道嗎?
我要說:完全不是這一回事。

我個人認為,其實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懂。

隨便去問一個人,給的答案也零零落落,
就算去問傳教士,也給不出個所以然的答案。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尼腓人中有十二使徒嗎?

有人問:
「耶穌基督到美洲大陸揀選的十二個門徒(disciple)算是使徒(apostle)嗎?」

這又讓我想到:
「當時巴勒斯坦也有主所選的十二使徒,所以在地面上可以同時存在兩個十二使徒定額組嗎?」

有些人覺得在同一時期內,不可能有兩個或三個相同權柄的定額組並存 (見教約學生用本,107:22-26評註),所以美洲沒有使徒。

分析經文的用字後,發現經文中都沒有用"使徒"這個字來形容過美洲的十二位門徒。因此,有些人認為美洲的十二門徒不算是使徒

經文中用的字是門徒(disciple)、十二位使者(the twelve ministers)、十二人(the twelve)。

例如尼腓一書12:9-10所說的:

「他對我說:你記得羔羊的十二使徒嗎?看啊,他們將要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因此,你後裔中的十二位使者(the twelve ministers)將受他們審判;因為你們是屬於以色列家族的。 你看見的這十二位使者要審判你的後裔。看啊,他們永遠是正義的;由於他們對神羔羊的信心,他們的衣服在祂的血中成為潔白。 」


不過,其實聖經中也用門徒(disciple)、十二人(the twelve),來形容十二使徒。所以這個論述不夠縝密。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神還在學習嗎?(補充資料二)

這篇不是獨立的文章,請看神還學習嗎?這一篇。
這一篇是早期領袖對於神是否還在進步的這問題,所發表的意見。
主要是由奧申普瑞特的教導所引發的爭論。
促使百翰楊發出總會會長團信函來"澄清"此疑慮。

神還在學習嗎?(補充資料一)

這篇不是獨立的文章,請看神還學習嗎?這一篇。
以下內容是由約瑟斐亭斯密會長的
救恩的教義第一卷中摘錄出來的補充資料,
手邊沒有中文版的,所以放英文的上來。

HOW GOD PROGRESSES

GOD HAS ALL POWER AND WISDOM.
My grandfather, Hyrum Smith, at the conference of the Church, April, 1844, in the course of his remarks said: "I want to put down all false influences. If I thought I should be saved and any in the congregation be lost, I should not be happy. For this purpose Jesus effected a resurrection. Our Savior is competent to save all from death and hell [i.e. by repentance], I can prove it out of the revelations. I would not serve a God that had not all wisdom and all power."

Do we believe that God has all "wisdom"? If so, in that, he is absolute. If there is something he does not know, then he is not absolute in "wisdom," and to think such a thing is absurd. Does he have all "power"? If so then there is nothing in which he lacks. If he is lacking in "wisdom" and in "power" then he is not supreme and there must be something greater than he is, and this is absurd.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神還在學習嗎?

神祂是否有與日俱增的知識?

這就是我上一篇文章中說到的,吸引我注意的問題。

我以下是一字不漏的引用那篇anti-mormon文章的一部分(可能是他們牧師翻譯的)

楊百翰會長和伍惠福都教導   神在知識上是漸進發展的(證道錄十一卷286頁、伍惠福的講道第3頁)。
可是約瑟斐亭斯密卻說"這種教訓是非常危險的"(救贖的教義一章8節)。哪一位先知說的是實話?

其實我看到這問題的時候,覺得有點刺激,這是蠻有趣的一個問題。


我認真的把相關的資料都看了一遍,發現確有此事,
以下就是我查到的文獻中的紀錄:(沒時間翻譯成中文,有興趣請看原文)

在惠福‧伍的演講(Discourses of Wilford Woodruff)裡面有段話:

If there was a point where man in his progression could not proceed any further, the very idea would throw a gloom over every intelligent and reflecting mind. God Himself is increasing and progressing in knowledge, power, and dominion, and will do so, worlds without end. It is just so with us. We are in a probation, which is a school of experience.—JD 6:120, December 6, 1857.

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超強的福音教義知識

為了嘉惠來逛我網站的教友們,
我決定告訴喜愛研究福音教義的大家一件事情

其實,這個網站
http://www.cumorah.org/libros/?dir=english
http://www.4shared-china.com/folder/qdmJSM0P/LDS_Books.html
有幾乎所有的福音教義書籍。


比方說大家最想看的
"摩爾門教義" 布司麥康基長老著
"救恩的教義" 約瑟斐庭斯密會長著
還有其他幾百本連聽都沒聽過的書

我就是從這些資源中,找出回答艱深福音問題的答案。
這些教義上的問題並非沒有答案,只是很少人知道而已。
拜電腦科技所賜,把幾百位精通福音教義的福音學者,
請到自己的電腦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至於如何運用搜尋功能找到書中的資料,
回答福音問題,則有許多方法。

我試過 Google 桌面,不過他只能搜尋 html 檔前面一小部分。
所以不適用。

我目前是用Adobe 的"搜尋"功能(而非"尋找")。
只要把這些檔案轉成PDF檔,就可以在Adobe 中搜尋出想要的資料。

詳情請自己上網研究如何使用Adobe的搜尋功能。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啟示錄中的白石

在南屯教堂誤打誤撞上了一堂福音研習班,老師講到啟示錄第二章時,談到白石。
我本來就不是很了解白石是什麼,所以我特別留意了一下老師要講什麼,
老師說到這新名字就是在聖殿中的新名字,其他的就沒講了,總之還是沒有比較了解。

我這個人雖然沒甚麼好奇心,不過一旦我有所疑惑,我就會一直放在心上。
回到正題,經文是這樣寫的:
啟示錄2:17
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字;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知道。
To him that overcometh will I give to eat of the hidden manna, and will give him a white stone, and in the stone a new name written, which no man knoweth saving he that receiveth it.

先知約瑟斯密給予以下的說明,增加了我們對白石的了解。


教義和聖約130
  6   天使們不住在像這個地球一樣的星球上;
  7   他們住在神的面前,在一個像玻璃和火的海的星球上,在那裡,為了他們的榮耀,過去、現在、將來的所有事物都顯示出來,而且繼續顯示在主面前。
  8   神所住的地方是一個大的烏陵和土明。
  9   這個地球,在其聖化與不朽的狀態,將被造成像水晶一樣,對住在上面的居民而言,將成為一個烏陵和土明,因此所有屬於次級國度的事物,或較低體制的一切國度,都會向那些住在上面的人顯示;而這個地球將是基督的。
  10   然後啟示錄2:17;所提到的白石,將成為每個接受的人的烏陵和土明,藉此凡屬於較高體制國度的事物將被顯明;
  11   而且每一個來到高榮國度的人會得到一塊白石,上面寫著新名字,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知道。那新名字就是關鍵語。


我查了我的福音書庫以後,發現所有的評註都只引用這兩段經文來解釋白石為何。

根據第十節,白石就是烏陵和土明。

根據第十一節(和Alvin R. Dyer會長在他的書 "Who am  I?"  的說明),白石究竟是什麼呢?
 答案是: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知道。

那為什麼先知約瑟斯密知道這些事呢?
 答案是:因為他有烏陵和土明(也就是白石),所以他知道白石是什麼。

依據這樣的邏輯,我若承認我不知道白石是甚麼也是情有可原的,因為我沒有白石。


但是第十一節說到領受白石的人會知道新名字(在聖殿中得到的新名字),這樣又讓我想不懂了,因為我知道新名字,但我沒收到白石(莫非是作業上的疏失?!)(哈哈!開玩笑的。)

由此猜測白石可能只是一種象徵。

不過第十一節又說:每一個來到高榮國度的人會得到一塊白石。
由此推知,因為我還沒到高榮國度,所以沒白石是正常的。

我想像白石是一種超級厲害的東西。(或許可拿 iPhone5、雲端科技來做個類比,可經由這媒介得到超過一個人能力的資料,比方說維基百科、大英百科等等,只要使用"白石",使用者就可以知道這些原本他不知道的奧秘)
有白石的人可以知道較高體制國度的事物,像先知約瑟斯密知道天國的奧秘一樣。

手機也可以多方通話,白石可以讓我們每個人都跟神通話。

以上都是臆測,總之我還是不懂白石是什麼,不過無妨,因為約瑟斯密先知說只有領受的人才知道.......

有誰知道的話可以通知我。

至於為什麼神可以在同一時間跟每個人說話就請等待我下次的文章。

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信心是什麼?(二)


因為我看過信心的講辭,所以這些字句很熟悉。
我看到第二段有一個翻譯上的小錯誤。
課本中寫道:
信心是「對沒有看到而又真實的事有希望」。信心是一項行動的原則,也是激勵我們日常活動的一股動力。

第一句有個文法上的小毛病。
第一句說:
信心是對XXX有希望
可簡化為
信心是有希望
從詞性上分析
信心---(名詞)
----(等於)
有希望----(動詞)
這句話說 名詞等於動詞

所以只要仔細研讀這句話就會覺得他講得怪怪的,因為詞性錯誤。
我們看一下原文
Faith is a “hope for things which are not seen, which are true”.
Faith is a hope.(名詞等於名詞)(詞性正確)

比較好的翻譯是
信心是「對沒有看到而又真實的事希望」。
我猜它之所以翻成「對沒有看到而又真實的事有希望」是因為這句英文就是阿爾瑪書32:21裡面的句子,不過因為福音原則課本裡引用這句話的前後文不同,所以不能直接套用摩爾門經中的翻譯。

至於第二句
信心是一項行動的原則,也是激勵我們日常活動的一股動力。
Faith is a principle of action and power that motivates our day-to-day activities.

因為這就是信心的講辭第一講裡面的概念,所以我才知道此句中文翻譯有誤。

此句英文可以分解成
Faith is a principle of action.
Faith is a principle of power.
Faith motivates our day-to-day activities.

至於要如何翻譯成中文,可以參考我翻譯的信心的講辭第一講。

同理
阿爾瑪書32章的前言說道
信心是對未曾見過而又真實的事有希望
Faith is a hope in that which is not seen which is true

比較好翻譯應該是
信心是對未曾見過而又真實的事希望

至於阿爾瑪書3221有沒有翻譯上的問題呢?

如果你們有信心,你們就對沒有看到而又真實的事有希望
if ye have faith ye hope for things which are not seen, which are true.

有信心(動詞)
有希望(動詞)
所以整句是正確的。

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會有痛苦嗎

亞當和夏娃違誡後,神對夏娃說了一段話:

我,主神,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他必管轄你。(摩西書4:22)

問題就是這句話:「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

這裡說會「多多加增」

這到底是指夏娃原本在伊甸園裡就有痛苦,
或者是指夏娃在伊甸園裡時就能懷胎?
所以在墜落後,主會多多加增夏娃懷胎的苦楚?

這個在無價珍珠的課本裡就有提供答案:

摩西書4:22「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

「加增」這個字的希伯來文是rabah,意思是「一再重複」。這不是說會有更多的苦楚,而是說會一再重複的苦楚。在創世記的記載中,「苦楚」這個字的希伯來文源自於atsab這個字,意思是「勞動」或「痛苦」。這些字意味著折磨和痛苦將會是夏娃生活的一部分,夏娃也不把經由墜落而臨到她的情況視為詛咒。
夏娃聽到這一切,就高興了,說:要不是我們違誡,我們永遠不會有子孫,永遠不知道善惡、我們被救贖的快樂,和神給所有服從者的永生。(摩西書5:11)
(Rasmussen, Latter-day Saint Commentary, 17)

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該隱有面對面看到神嗎?


在摩西書第五章中,我們看到以下有關該隱的句子:

看啊,您今日將我從主的面前趕出,我必從您面前躲藏;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事情將是這樣,凡遇見我的,必因我的罪殺我,因為這些事都瞞不了主。(摩西書5:39)
於是該隱從主面前被隔離,與他妻子及他的許多兄弟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摩西書5:41)

從上述經文,我們看到該隱在違誡後「從主面前被隔離」(摩西書5:41),從字面上看來,該隱在違誡前是在主前的,而且就算是他犯了謀殺罪以後,神還跟他說話,而且看起來還像是面對面說話。

這裡就有一個問題了,因為神說:「因為除了經由神的靈強化外,沒有人在任何時候能在肉身中見到神。任何自然人也都無法承受在神的面前,有肉慾意念的也不能。」(教約67:11-12)

難道聖靈會跟該隱在一起嗎?
若沒有的話,難道該隱不會被焚毀嗎?

不過想到亞當在違誡後,神也向他顯現,這樣看來該隱的模式跟亞當的一樣,這樣似乎就比較沒有矛盾了。


我找到三個補充:

約瑟斐亭斯密長老在他的著作The Way to Perfection裡談到:
「該隱的重罪絕非是無知的過犯。有各種理由使我們相信他曾有機會站在天上使者的面前。事實上,我們由經文推論出他曾蒙福與主交談、而且有來自神前的使者給予他指示。無疑地,他必定持有聖職,否則他的罪不至於使他成為沉淪。他違背了光。經文告訴我們,他這樣做是因為他愛撒旦甚於愛神。」


Hyrum L. Andrus Doctrinal Commentary on the Pearl of Great Price裡 面有一段話:
在神審判該隱,判定他被趕離主的面以後,該隱慟哭道:「看啊,您今日將我從主的面前趕出,我必從您面前躲藏。」摩西書中的敘述證實了神的莊嚴宣告:「於是該隱從主面前被隔離,與他妻子及他的許多兄弟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從主面前被隔離的意思是指該隱喪失了持有聖職的祝福。

亞當和夏娃從其伊甸園的榮耀墜落後,也從主面前被隔離。但亞當所持有的聖職使他
有特權接受天國的奧祕。」凡被按立到這聖職的能「使諸天為他們而開,……享有父神和新聖約的中保耶穌的交往和同在。」

該隱因其違誡而被趕離主的面有兩種解釋,第一,亞當因墜落而從主面前被隔離以後,他和他的後裔
(包括該隱)被授予神聖聖職,也因此與神交往,也在某種程度上回到主的面前。第二,該隱因其滔天大罪而被拒絕了神聖聖職的權利,而只有藉聖職才得以進入主的面前。


馬可‧彼得生長老在他的著作,一主,一信,第184頁談到
「值得注意的是,主甚至在該隱,這第一位謀殺者犯罪後,還與他面對面交談。不只該隱,還有他的兒女也被放逐到挪得之地,因為主已經向該隱顯現,也與該隱交談了,所以該隱和他的兒女都沒有理由不事奉神。」
"It is interesting to note that God even appeared to the first murderer, Cain, and talked with him face to face after his crime. Not even Cain and his childrenbanished as they were into the land of Nodwould have any excuse for not serving God, for the Lord did appear to and talk with Cain." (Mark E. Petersen, One Lord... One Faith!, p. 184.)

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

聖殿祈禱名單的教義基礎

常常聽到教友談到他們對聖殿祈禱名單的見證,說他們把某某人的名字放進聖殿祈禱,某某人的病就好了,或某某人的心就軟化了,因此加入教會,等等。
那聖殿祈禱名單是否是有教義根據的呢?

以下是泰福彭蓀會長在1988年上半年總會教友大會時說的:

父親們,若你們家中沒有每天家庭祈禱和研讀經文,主會喜悅嗎?若沒有每周舉行家人家庭晚會,並定期與你們的太太和子女個別的談談,主會喜悅嗎?若你的子女暫時迷失,如果你沒有繼續樹立榜樣,持續為他們禁食祈禱,將他們的名字放聖殿祈禱名單上,你想主會喜悅嗎?
Fathers, would it please the Lord if there were daily family prayer and scripture reading in your home? And what about the holding of weekly home evenings and periodically having individual time with your wife and each child? And if your child went temporarily astray, do you think it would please the Lord and He would honor your efforts if you continued to live an exemplary life, consistently prayed and frequently fasted for that child, and kept the name of that son or daughter on the temple prayer roll?

雖然我沒有找到其他文章談到聖殿祈禱名單的教義基礎,不過我想這也就夠了。

基督復活後,向聚集在滿地富聖殿的尼腓人顯現,後來祂要離開時,有一段醫治病人的紀錄(尼腓三書17章)。
我想這段紀錄跟聖殿祈禱名單的原則互相呼應,也跟泰福彭蓀會長說的話互相呼應,也許因此才有這聖殿祈禱名單的慣例吧。

7 你們​之​中​有沒有​患病​的?​帶​他們​到​這裡​來;​你們​有沒有​跛足​的​、​失明​的​、​有​缺陷​的​、​殘廢​的​、​患​痲​瘋​的​、​乾枯​的​、​耳聾​的​或​有​任何​病痛​的?​帶​他們​到​這裡​來,​我​必​醫好​他們,​因為​我​憐憫​你們,​我​內心​充滿​了​慈悲。
8 我​發覺​你們​很​希望​看到​我​在​耶路撒冷​你們的​弟兄​身上​做​的​事,​我​看到​你們​有​​充分​的​​信心,​相信​我​必​能​醫好​你們
9 事情​是​這樣​的,​祂​這樣​說了​後,​全體​群眾,​都​一齊​帶著​生病​的​、​受​痛苦​的​、​跛足​的​、​失明​的​、​聾啞​的,​以及​有​任何​病痛​的,​走​上前​去;​祂​​醫好​每個​被​帶到​祂​那裡​的​人。
10 他們​全體,​無論是​被​醫好​的,​或是​健康​的,​都​伏​在​祂​腳​前​敬拜​祂;​所有​能​來​的​群眾,​都​​親了​祂​的​腳,​以致​祂​的​腳​被​他們的​眼淚​浸濕​了。

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摩西書1:34 這節經文在寫什麼?(所有的人當中的第一人,我稱為亞當,就是許多。)

今年主日學課程上舊約,當然先談到創造。
在約瑟斯密先知重新翻譯聖經(也就是約瑟斯密譯本聖經)時,校訂了關於創造的啟示,因為教友們常常引用,所以另外收錄,稱為摩西書。
有一節令人費解的經文(其實我個人認為摩西書和亞伯拉罕書中有許多非常深的教義)

1:34 所有​的​人​當中​的​​第​一​人,​我​稱為​​亞當,​就​是​​許多
1:34 And the first man of all men have I called Adam,
which is many.

這到底是指什麼呢? 查了註腳,發現了其他相關的經文。

4:26 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我,​主​神,​就​這樣​稱呼​所有​女人​中​的​第​一​人,​她們​有​​很多
4:26 And Adam called his wife’s name Eve, because she was the mother of all living; for thus have I, the Lord God, called the first of all women,
which are many.

6:9 祂​照著​自己​身體​的​​形像​創造​​他們,​有​男​也​有​女,​祂​在​神​​腳凳​上​的​土地​中​創造​他們​成為​活著​的​​靈魂​的​日子,​祝福​他們,​給​他們​取​​名​叫​亞當。
6:9 In the image of his own body, male and female, created he them, and blessed them, and called their name Adam, in the day when they were created and became living souls in the land upon the footstool of God.

2010年1月2日 星期六

祝福教長算是先知嗎?

我傳教時看到福音原則課本中有一段話:

神的先知那課裡說




當教友那麼多年了,也知道布司麥康基長老說的廣義的先知的定義(有預言之靈就是一位先知)。
但為什麼福音原則課本中把祝福教長總會會長團,十二使徒並列呢?
但對照了英文版的福音原則,裡面沒寫到祝福教長。

問了福音原則班的教師,幾個月後她回覆說:
「也許是教約124篇中說的:
91 ​我​僕人​海侖​​擔任​聖職​中​​教長​的​職位,​那​是​由​他​的​父親,​藉​祝福​也​藉​權利​指定​給​他​的;
92 從今以後,​他​要​持有​在​我​全體​人民​頭上​給予​​教長​祝福​的​權鑰,
93 凡​他​所​祝福​的,​必​蒙​祝福,​凡​他​​咒詛​的,​必​受詛咒;​凡​他​在​地​上​所​​結合​的,​在​天上​也​要​結合;​凡​他​在​地​上​所​解開​的,​在​天上​也​要​解開。
94 從現在起,​我​指定​他,​好使​他​成為
我​教會​的​先知​、​先見​、​啟示者,​我​僕人​約瑟​也​一樣
95 使​他​能​被​冠以​曾經​放​在​我​僕人 奧利佛 · 考德里​身上​的,​同樣​的​祝福​、​榮耀​、​榮譽​、​聖職​和​聖職​的​恩賜。


但是其實這經文是說先知的哥哥海侖,在先知的爸爸過世後,接任祝福教長的職位,
在這啟示中也指派海侖接替奧利佛 · 考德里的職位---教會總會會長的助理會長,其地位高過總會會長團的副會長。(請自行參閱救恩的教義)


從教會之前的大會報告中,可以看到教會總祝福教長 愛德斯密長老在1979年被指派為榮譽退休教長之前,其實是被支持為先知、先見、啟示者的。


所以在1979年10月以前,總會祝福教長算是先知​、​先見​、​啟示者。

其實福音原則課本改版了很多次,看過一次是不夠的,每次都有新東西增加,也有刪減一些部分。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召喚使徒(馬太福音10:1)

重譯的聖經裡面,關於召喚使徒的部分稍稍變得比較清楚。'

和合本中說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太10:1)
KJV原文為
And when he had called unto him his twelve disciples, he gave them power against unclean spirits, to cast them out, and to heal all manner of sickness and all manner of disease.
重譯為
耶穌召喚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能趕逐不潔之靈,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unclean spirits譯為不潔之靈,與摩爾門經中尼腓一書11章統一。




在馬可福音中也提到召喚使徒的部分:

和合本中說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3:13-15)
KJV原文為
And he goeth up into a mountain, and calleth unto him whom he would: and they came unto him.And he ordained twelve, that they should be with him, and that hemight send them forth to preach,And to have power to heal sicknesses, and to cast out devils:
重譯為
耶穌上了山,召喚祂要的人;他們便來到他那裡。 祂就按立了十二位,要他們和祂同在,使祂差遣他們去傳道,也使他們有能力去治病、趕鬼。(重譯)


經文中,the twelve apostles中文為十二使徒,但是因"使徒"是一神聖的字,所以用the twelve代替,翻譯就翻成"十二位"。

主按立了十二位以後,要他們和祂同在...這就是要訓練他們,使祂能差遣他們去傳道,也使他們能有能力去治病、趕鬼。
就像是傳教士訓練中心一樣,摩爾門經中有另一個例子
阿爾瑪開始向這人民傳教之前,與艾繆萊克一同住了很多天。(阿爾瑪8:27)
在和合本中看來有點矛盾,因為主既命令十二位,"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又要"差他們去傳道",不是有點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