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興格萊會長
說優先順序的四個部分:第一是家庭
第二是工作
第三是教會
第四是自己
又加上教會最有名的標語:「任何成功不能彌補家庭的失敗」
所以有人就因為禮拜天要陪家人,所以就不來教會。
或者說平常工作很忙,就沒看經文,沒做禱告。
我想引用阿爾瑪的話:
看啊,經文就在你們面前;你們若曲解經文,就必自取滅亡。(阿爾瑪13:20)
因為看啊,有些人曲解經文,並因這事深入歧途。我看得出來,你的心也為此事所困擾。但是看啊,我要向你解釋這件事。(阿爾瑪41:1)
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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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格萊會長說的話是在2003年全球領導人訓練裡面的,我完整地把這部分看了一次,會長說:我們每個人都有四方面的責任,第一,我們對家人的責任。第二,我們對雇主的責任。第三,我們對主的事工的責任。第四,我們對自己的責任。……我們每個人都負有這四項義務;透過縝密的思考及審慎的計畫,我們都可以規劃出時間做到這些事,千萬不可忽略其中任何一項。主並不希望我們個個都是超人,但是,如果我們願意把自己交託在祂手中,如果我們透過禱告向祂祈求,祂就會賜給我們靈感、幫助我們。祂會增強我們的能力,使我們勝任。
所以興格萊會長的話並非一般人想像的優先順序。
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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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會長擔任總會會長團副會長時給了一個很有啟發性的建議:大部分的人在規劃時間時,並不依循優先順序的法則,
大部分的人都忘了第一優先的是應該是保持自我靈性和體能的強健,
接著才是他們的家庭、教會,
再來是他們的職業,
這些都需要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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