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到美洲大陸揀選的十二個門徒(disciple)算是使徒(apostle)嗎?」
這又讓我想到:
「當時巴勒斯坦也有主所選的十二使徒,所以在地面上可以同時存在兩個十二使徒定額組嗎?」
有些人覺得在同一時期內,不可能有兩個或三個相同權柄的定額組並存 (見教約學生用本,107:22-26評註),所以美洲沒有使徒。
分析經文的用字後,發現經文中都沒有用"使徒"這個字來形容過美洲的十二位門徒。因此,有些人認為美洲的十二門徒不算是使徒
經文中用的字是門徒(disciple)、十二位使者(the twelve ministers)、十二人(the twelve)。
例如尼腓一書12:9-10所說的:
「他對我說:你記得羔羊的十二使徒嗎?看啊,他們將要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因此,你後裔中的十二位使者(the twelve ministers)將受他們審判;因為你們是屬於以色列家族的。 你看見的這十二位使者要審判你的後裔。看啊,他們永遠是正義的;由於他們對神羔羊的信心,他們的衣服在祂的血中成為潔白。 」
不過,其實聖經中也用門徒(disciple)、十二人(the twelve),來形容十二使徒。所以這個論述不夠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