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先知約瑟跨時代的見解~"光"和"以太"


談到物理,大家先想到的不是牛頓,就是愛因斯坦。

在牛頓以前,大家覺得天上行星和地上的物體,遵循的運動定律是不同的。
但牛頓統一了物理學的"天"和"地",清楚指出萬物全部都遵循一樣的萬有引力定律。

牛先生認為"光"是一種粒子。
後來海更士(Huygens)、楊格(Young)一派認為光是一種波動。

擁護粒子說的人認為:光不可能是一種波,因為就像要有繩波則一定要有條繩子一樣,若沒有繩子則談不上有繩波。
所以太陽光若要穿越空無一物的宇宙來到地球,則一定要有傳遞光波的介質。
但當時認為宇宙星際之間是真空的,所以光不可能是一種波。

但後來支持波動說的夫奈瑞(Fresnel)和夫朗和斐(Fraunhofer)證據確鑿,提出了以粒子說無法解釋的現象。
大家逐漸接受光是一種波動,所以也理所當然認為,太空中一定充滿了某種東西,這種東西可以傳播光波到地球上來。
他們稱這種東西為"以太"(ether)

因為當時認為光的速度極快,所以這種傳遞光波的介質必定極為堅硬,比最硬的鑽石不知道硬多少倍。
但是在廣袤的太空中我們又沒有看到以太,而且星星的運動都沒有受阻,所以它必定非常稀薄,有點像是風。

地球在星際間的運動,就好像在運動場上跑步的選手在吹風一樣。
美國的科學家邁克遜(Michelson)和 莫雷(Morley),用了最先進的儀器,想測測看地球在一年四季運轉時,每個時候吹到的風有多大,也就是他們想要測出地球移動的速率。
但是他們測不出以太的"風速"有多大,這個實驗對當時的科學界來說,就是證明以太不存在的有力證據。
雖然邁克遜和莫雷畢生都堅信以太的存在,不過諷刺的是後來科學界頒給他們諾貝爾獎,是因為他們測出了光速,也"證明"了沒有以太。

愛因斯坦在1905年提出劃時代的狹義相對論時,根本沒有把以太的存在考慮在內,因為根據麥克斯威的電磁學理論,根本不用考慮以太。
不過之前的人當然覺得麥克斯威的電磁學理論一定有錯,因為沒考慮以太的存在。

當然,現在的課本上一律說沒有以太這回事。


我們看一下神對光的看法是什麼:

在教約88篇6-13節中,談到光(即基督的光)
6 ​祂​升​上​高天,​也​​降至​萬物​之下,​所以​祂​​了解​萬物,​好使​祂​能​在​萬物​之​中​又​穿透​萬物,​祂​是​​真理​之​光;
7 這​真理​照耀,​這​是​​基督​之​光。​祂​也​在​太陽​中,​是​太陽​的​光,​太陽​是​藉著​祂​的​能力​​造​的。
8 祂​也​在​月亮​中,​是​月亮​的​光,​月亮​是​藉著​祂​的​能力​造​的;
9 也​是​眾星​的​光,​眾星​是​藉著​祂​的​能力​造​的;
10 大地​及​其​能力​也​是​一樣,​即​你們​所​​站的​大地。
11 那​照耀​的​光,​那​給​你們​光明​的​光,​是​透過​啟發​你們​眼睛​的​那位​而​來​的,​也​是​增進​你們​​了解​力​的​同一個​光;
12 這​​光​從​神​面前​發出,​充滿​無際​的​太空──
13 這​光​在​​萬物​之​中,​給​萬物​​生命,​是​管理​萬物​的​​律法,​也​就​是​那位​坐​在​寶座​上,​在​永恆​的​懷中​、​在​萬物​中​的​神​的​能力。

其中說到"光"充滿​無際​的​太空,且​在​​萬物​之​中,是管理​萬物​的​​律法.......

教約84:45中說:​凡是​光​就​是​靈。
當然,我們知道神之所以有一個復活的身體,但又能無所不在的原因就是透過這充滿無際的太空,且在萬物之中的基督的光。

換句話說,基督的靈充滿無際的太空。

先知曾說過:​所有​的​​靈​都​是​物質,​但​它​是​更​細緻​或​純粹​的,​只​能​被​​更​純潔​的​眼​辨識。(教約131:7)
所以說,整個太空都充滿物質。只是邁克遜和莫雷沒測到而已。

當然,看科學的發展史就知道,科學是一直在變的。那些只相信"目前的"科學的人,就忘了這一點。
科學的走勢就像股市的走勢一樣,朝著眾人的信心方向前進,不過投資人可是知道明天的股市一樣會上上下下的變動,過去的績效並不代表未來的績效。


在我了解的物理中,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是最具有啟發性的。
因為它是有關"光"的理論,而神就是"光"。

附帶一提,依照上面的邏輯,光也是一種物質。
有點像是愛因斯坦提出的:光的波粒二象性理論,說光是一種粒子,也是一種波動。

再附帶一提,教約88:13說:"光"是管理"萬物"的律法。
"萬物"當然指的是整個宇宙裡面所有的東西,沒有一項不包含在內。

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就是把"光"和"重力"給統一起來。
接下來愛因斯坦花了大半輩子想要把所有的物理都歸入一個完整的理論,稱為萬有理論(Theory of Everything)
當然,這樣子一來人類就可以了解所有的物理了。

在我看來,這是可能的,因為這是神給我們的應許

光照​在​黑暗​中,​黑暗​卻​不​了​解​光;​然而,​日子​將​到,​你們​甚至​會​​了解​神,​在​祂​裡面​並​藉著​祂​而​復甦。(教約88:49)

不過只有照某種特定的方式才能達到。

凡屬​神​的​就​是​​光;​那​接受​光​又​​繼續​在​神​裡面​的,​接受​​更多​的​光;​那​光​越來越​亮,​直到​完全​的​日子。(教約50:24)

祂​起初​沒有​獲得​完全,​而​是​繼續​從​​恩典​到​恩典,​直到​祂​獲得​完全;
因為​你們​若​遵守​我​的​​誡命,​就​必​獲得​父​的​​完全,​在​我​裡面​得​​榮耀,​就​像​我​在​父​裡面​一樣;​所以,​我​告訴​你們,​你們​將​獲得​​恩典​加​恩典。(教約93:13,20)

教會注意事項三:有關聖職的按立

在傳教的時候,有個支會在證實新教友、和按立聖職職位方面,做得蠻特別的。

每次只要有兩三個新教友接受證實,聖餐聚會時間就過了大半了........
執行教儀的主按者,(在此我稱其為"主講人"),總喜歡拉拉雜雜講一大堆,我們在下面聽得好不耐煩........
我也看過其他按手禮的教儀,負責"主講"的弟兄似乎在做祈禱,因為我聽到他對接受教儀的人說:"我祈求你......."
而有些弟兄似乎比較有靈性一點,在按手的時候,順便做了一個演講。
而有些人在"主講"時,苦口婆心的教導那位被按手的人該做的事,或說明他的職責。

在2003年6月的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中,培道潘會長談到:
按立或按手選派是宣告祝福的機會;而祝福不是給人勸告或教導,這些事將在以後教導此人職責時才會做的。

我曾看過某次特別的聖職按立。有位弟兄要從執事晉升至教師,而竟然有位執事按手在要晉升的弟兄頭上(當然他不是主按者)........

在同一篇演講中,培道潘會長談到:

參與聖職按立的人所持有的權柄必須等於或高於按立中所授予的權柄。例如,長老不應站在執行按立大祭司的圈子中,或參與按手選派需要大祭司來擔任的職位。

2010年3月28日 星期日

我們是否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


在和合本希伯來書6:1~3中有一段話,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Therefore leav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doctrine of Christ, let us go on unto perfection; not laying again the foundation of repentance from dead works, and of faith toward God,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Of the doctrine of baptisms, and of laying on of hands, and of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and of eternal judgment.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And this will we do, if God permit.


我看很久也不曉得這段在寫什麼。


頭頂浮現了幾個大大的問號.... 


什麼是懊悔死行?

為什麼這段說我們不必再信靠神?

各樣洗禮又是什麼?難道是大叛教後出現的點水禮和灑水禮?

我看了英文好幾次還是不懂。

新版經文附錄中約瑟.斯密譯本則為


 所以,​不要​離開​基督​的​教義​的​原則,​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不再​從​死​的​行為​立​悔改​的​根基​和​對​神​的​信心。 

 神​若​允許​我們,​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


我查了許多的資料後,發現百翰.楊會長說這段經文講的是福音的首要原則。
經過沉思祈禱後,我將這段經文重新翻譯為:


所以,不要離開基督的教義的原則,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不再從死的行為奠定悔改的根基,也不再奠定對神的信心的根基、也不再奠定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永遠的審判等教義的根基。神若允許我們,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


 死的行為(dead works)在摩羅乃書第八章中有談到 


22 因為​看​啊,​每個​小孩子​都​因​基督​​得​生命,​沒有​​律法​的​人​也​一樣。​因為​​救贖​的​效能​臨到​每個​沒有​律法​的​人,​所以,​未​被​定罪​或​不在​刑罰​之下​的​人,​不能​悔改,​為​這樣​的​人​施洗​毫無​用處── 
23 那​反而是​對​神​的​嘲弄,​否認​基督​的​慈悲​和​祂​神聖​之​靈​的​力量,​信靠​那些​​死​的​工作。 24 看啊,​我​兒,​此事​切​不可​有,​因為​​悔改​是​給​那些​在​罪​罰​之下​和​犯了​律法​而​受​詛罰​的​人​的。 

教約22篇中也有談到

2 因此,​即使​一個​人​受洗​一百​次,​對​他​也​毫無​用處,​因為​你們​既​不​能​靠​​摩西​律法​也​不能​靠​​死​的​行為​進入​窄門。 


和合本所謂的各樣洗禮(baptisms),說穿了其實很簡單,大部分教友都知道福音的首要原則。
在信條第四條中說得很清楚:


我們​信​福音​的​首要​原則​和​​教儀​是:​第​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第二,​悔改;​第三,​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第​四,​為​​聖靈​恩賜​的​​按手禮。

其中第三是水的洗禮,第四是聖靈的洗禮(火的洗禮),這兩種洗禮缺一不可,所以baptism變成複數。
若沒有對福音的基本原則的理解,就會誤以為洗禮有很多種,點水禮、灑水禮、浸沒禮……。


至於其中談到「不再奠定對神的信心的根基」,我個人覺得這提醒我要不斷在昨日已建立的基礎上求進步,而不要每次都從開始造輪子開始。


裡面也談到死人的復活和永遠的審判,若根據百翰.楊會長的話,這兩項也一樣是福音的基本教義。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教友若生越多小孩就越正義嗎?

偶爾聽到一些外國的傳教士在自我介紹時,說他們有一個哥哥、三個姐姐、三個弟弟、兩個妹妹........
於是我就開始算他們家有幾個小孩.....
哇~!十個小孩耶!

這似乎暗示教友說,若家裡有越多小孩,就是越忠信的教友。

我蒐集了近代25位使徒他們結婚的年紀及小孩的數目,發現其實不盡然都生一拖拉庫(台語:卡車)。
有數據,也有圖表。大家參考看看。

最近的使徒結婚年齡


返鄉半年還未結婚是否就是失敗的傳教士?

上星期參加在竹北教堂參加劉勇君的婚禮招待會時,偶然聽到後方傳來兩位剛返鄉的傳教士談論著結婚的事。
我一邊高高興興吃著我最喜歡的小蛋糕,一邊分神留意聽著他們討論。
突然聽到一句話,差點沒讓我昏倒。

某某弟兄說:我的傳道部會長告訴我,若超過25歲沒結婚就是社會的敗類!(我記得那位弟兄是用這個詞來形容的)
又聽到某某弟兄說:我的傳道部會長告訴我,返鄉後要趕快結婚,要在半年內結婚.......(我忘記他說的時間了)。

唉~
聽到這種話,心中的感受就像是李清照的聲聲慢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

唉~又是教會中流傳的假教義。

我要引用海樂李會長在教友大會中說過的話來澄清說明:
有人告訴我我,有些傳道部會長對傳教士說:「如果你不能在六個月內結婚,就是一個失敗的傳教士。」
我必須對傳道部會長說:「絕不可對你任何一位傳教士講這種的話。他們可能不會在六個月內找到妻子;如果他們把你們的話當真,可能會因此倉促地締結一個錯誤的婚姻。」(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3, 120; or Ensign, Jan. 1974, 100, or 永恆婚姻學生用本,p.192).

總會會長團也曾說明此事
全部時間傳教士返鄉後,應就下列事項鼓勵他們,如:繼續求學或工作、加強家人關係、積極參與教會事工、繳付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為聖殿婚姻做準備等。然而,不可「建議傳教士應在特定時間內結婚。結婚的決定非常重要,應由當事人在祈禱並審慎考慮後自行決定。」(Mission President's Handbook, or 永恆婚姻學生用本,p.193)

教會指導手冊也有告誡
「支聯會會長要鼓勵年輕的返鄉傳教士生活配稱,並為聖殿婚姻做好準備。但是,不應建議或暗示他們應在多久時間之內結婚。」(教會指導手冊,第一冊,p.100)

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我的童年





照慣例,每年過年我都會回老家(阿嬤家)。

我從小在埔里鎮的鄉下長大,記憶裡就是在田裡抓青蛙、蝌蚪,在河裡抓魚、螃蟹、還有撈過蛤蜊,在樹上抓蟬、抓獨角仙、鍬形蟲,在地裡抓螻蛄(台語:罐斗猴)……。

家裡是種田的,在我印象中,有種過稻米、香冠柏、筊白筍、甘蔗、也有種過香蕉、也租過一片超大的草原(就是暨南大學的前身),種盤固拉草給牛吃。家裡有養過狗、雞、山豬。我還騎過水牛,不過還不習慣牛騷味。
種田的知識我大概都沒有,只種過一次水稻。




我記得我國小三年級從一個森林小學轉到鎮上的埔里國小時,第一天就被老師罵是野孩子。
小時候算是家境清寒,加上父母從小家裡都是種田的,所以生活勤儉。
父母很重視小孩子的教育,給我補了一堆習,補過畫畫、珠心算、兒童美語、說話課、書法、直笛、鋼琴、古箏、還有上過一堆安親班。
父母也買了一堆書給我們看,加上媽媽的好榜樣,我也很喜歡看書,兩百本的小牛頓看得滾瓜爛熟,中國文化經典也涉獵不少,像是老子、莊子、列子、六祖壇經、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封神榜、聊齋誌異、老殘遊記、山海經……等等。總之,我小時候看了不少書。

記得國中一年級在我們鎮上一家蠻有名的補習班補數學,補了幾次,老師就叫父母來,說了一些話,意思是我不用來了,沒救了……等等。
我國三的時候加入教會,沒多久就通過資優班考試,直接保送台中第一高級中學數理資優班。

後來我大部分的時間就不在家鄉了,高中住台中,傳教到處住,大學住新竹。
難得過年才回老家住一陣子,享受悠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