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8日 星期日

我們是否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


在和合本希伯來書6:1~3中有一段話,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Therefore leav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doctrine of Christ, let us go on unto perfection; not laying again the foundation of repentance from dead works, and of faith toward God,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Of the doctrine of baptisms, and of laying on of hands, and of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and of eternal judgment.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And this will we do, if God permit.


我看很久也不曉得這段在寫什麼。


頭頂浮現了幾個大大的問號.... 


什麼是懊悔死行?

為什麼這段說我們不必再信靠神?

各樣洗禮又是什麼?難道是大叛教後出現的點水禮和灑水禮?

我看了英文好幾次還是不懂。

新版經文附錄中約瑟.斯密譯本則為


 所以,​不要​離開​基督​的​教義​的​原則,​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不再​從​死​的​行為​立​悔改​的​根基​和​對​神​的​信心。 

 神​若​允許​我們,​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


我查了許多的資料後,發現百翰.楊會長說這段經文講的是福音的首要原則。
經過沉思祈禱後,我將這段經文重新翻譯為:


所以,不要離開基督的教義的原則,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不再從死的行為奠定悔改的根基,也不再奠定對神的信心的根基、也不再奠定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永遠的審判等教義的根基。神若允許我們,我們要繼續進到完全。


 死的行為(dead works)在摩羅乃書第八章中有談到 


22 因為​看​啊,​每個​小孩子​都​因​基督​​得​生命,​沒有​​律法​的​人​也​一樣。​因為​​救贖​的​效能​臨到​每個​沒有​律法​的​人,​所以,​未​被​定罪​或​不在​刑罰​之下​的​人,​不能​悔改,​為​這樣​的​人​施洗​毫無​用處── 
23 那​反而是​對​神​的​嘲弄,​否認​基督​的​慈悲​和​祂​神聖​之​靈​的​力量,​信靠​那些​​死​的​工作。 24 看啊,​我​兒,​此事​切​不可​有,​因為​​悔改​是​給​那些​在​罪​罰​之下​和​犯了​律法​而​受​詛罰​的​人​的。 

教約22篇中也有談到

2 因此,​即使​一個​人​受洗​一百​次,​對​他​也​毫無​用處,​因為​你們​既​不​能​靠​​摩西​律法​也​不能​靠​​死​的​行為​進入​窄門。 


和合本所謂的各樣洗禮(baptisms),說穿了其實很簡單,大部分教友都知道福音的首要原則。
在信條第四條中說得很清楚:


我們​信​福音​的​首要​原則​和​​教儀​是:​第​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第二,​悔改;​第三,​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第​四,​為​​聖靈​恩賜​的​​按手禮。

其中第三是水的洗禮,第四是聖靈的洗禮(火的洗禮),這兩種洗禮缺一不可,所以baptism變成複數。
若沒有對福音的基本原則的理解,就會誤以為洗禮有很多種,點水禮、灑水禮、浸沒禮……。


至於其中談到「不再奠定對神的信心的根基」,我個人覺得這提醒我要不斷在昨日已建立的基礎上求進步,而不要每次都從開始造輪子開始。


裡面也談到死人的復活和永遠的審判,若根據百翰.楊會長的話,這兩項也一樣是福音的基本教義。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教友若生越多小孩就越正義嗎?

偶爾聽到一些外國的傳教士在自我介紹時,說他們有一個哥哥、三個姐姐、三個弟弟、兩個妹妹........
於是我就開始算他們家有幾個小孩.....
哇~!十個小孩耶!

這似乎暗示教友說,若家裡有越多小孩,就是越忠信的教友。

我蒐集了近代25位使徒他們結婚的年紀及小孩的數目,發現其實不盡然都生一拖拉庫(台語:卡車)。
有數據,也有圖表。大家參考看看。

最近的使徒結婚年齡


返鄉半年還未結婚是否就是失敗的傳教士?

上星期參加在竹北教堂參加劉勇君的婚禮招待會時,偶然聽到後方傳來兩位剛返鄉的傳教士談論著結婚的事。
我一邊高高興興吃著我最喜歡的小蛋糕,一邊分神留意聽著他們討論。
突然聽到一句話,差點沒讓我昏倒。

某某弟兄說:我的傳道部會長告訴我,若超過25歲沒結婚就是社會的敗類!(我記得那位弟兄是用這個詞來形容的)
又聽到某某弟兄說:我的傳道部會長告訴我,返鄉後要趕快結婚,要在半年內結婚.......(我忘記他說的時間了)。

唉~
聽到這種話,心中的感受就像是李清照的聲聲慢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

唉~又是教會中流傳的假教義。

我要引用海樂李會長在教友大會中說過的話來澄清說明:
有人告訴我我,有些傳道部會長對傳教士說:「如果你不能在六個月內結婚,就是一個失敗的傳教士。」
我必須對傳道部會長說:「絕不可對你任何一位傳教士講這種的話。他們可能不會在六個月內找到妻子;如果他們把你們的話當真,可能會因此倉促地締結一個錯誤的婚姻。」(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3, 120; or Ensign, Jan. 1974, 100, or 永恆婚姻學生用本,p.192).

總會會長團也曾說明此事
全部時間傳教士返鄉後,應就下列事項鼓勵他們,如:繼續求學或工作、加強家人關係、積極參與教會事工、繳付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為聖殿婚姻做準備等。然而,不可「建議傳教士應在特定時間內結婚。結婚的決定非常重要,應由當事人在祈禱並審慎考慮後自行決定。」(Mission President's Handbook, or 永恆婚姻學生用本,p.193)

教會指導手冊也有告誡
「支聯會會長要鼓勵年輕的返鄉傳教士生活配稱,並為聖殿婚姻做好準備。但是,不應建議或暗示他們應在多久時間之內結婚。」(教會指導手冊,第一冊,p.100)

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我的童年





照慣例,每年過年我都會回老家(阿嬤家)

我從小在埔里鎮的鄉下長大,記憶裡就是在田裡抓青蛙、蝌蚪,在河裡抓魚、螃蟹、還有撈過蛤蜊,在樹上抓蟬、抓獨角仙、鍬形蟲,在地裡抓螻蛄(台語:罐斗猴)……。

家裡是種田的,在我印象中,有種過稻米、香冠柏、筊白筍、甘蔗、也有種過香蕉、也租過一片超大的草原(就是暨南大學的前身),種盤固拉草給牛吃。家裡有養過狗、雞、山豬。我還騎過水牛,不過還不習慣牛騷味。
種田的知識我大概都沒有,只種過一次水稻。




我記得我國小三年級從一個森林小學轉到鎮上的埔里國小時,第一天就被老師罵是野孩子。
小時候算是家境清寒,加上父母從小家裡都是種田的,所以生活勤儉。
父母很重視小孩子的教育,給我補了一堆習,補過畫畫、珠心算、兒童美語、說話課、書法、直笛、鋼琴、古箏、還有上過一堆安親班。
父母也買了一堆書給我們看,加上媽媽的好榜樣,我也很喜歡看書,兩百本的小牛頓看得滾瓜爛熟,中國文化經典也涉獵不少,像是老子、莊子、列子、六祖壇經、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封神榜、聊齋誌異、老殘遊記、山海經……等等。總之,我小時候看了不少書。

記得國中一年級在我們鎮上一家蠻有名的補習班補數學,補了幾次,老師就叫父母來,說了一些話,意思是我不用來了,沒救了……等等。
我國三的時候加入教會,沒多久就通過資優班考試,直接保送台中第一高級中學數理資優班。

後來我大部分的時間就不在家鄉了,高中住台中,傳教到處住,大學住新竹。
難得過年才回老家住一陣子,享受悠閒的生活。

2010年2月11日 星期四

為什麼建造一座通天高塔會被主變亂語言?

在創世紀裡有一段紀錄說人民欲建造通天高塔,結果被主變亂語言……

為什麼建造一座通天高塔會被主變亂語言? 



難道台北的101也是不好的嗎?


我個人覺得建高樓並不會讓主不喜悅,那到底他們為什麼會被主變亂語言呢?


在創世紀11: 1-9中,我們讀到:
1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 
2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 
3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 
4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我們要給自己一個名稱,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And they said, Go to, let us build us a city and a tower, whose top may reach unto heaven; and let us make us a name, lest we be scattered abroad upon the face of the whole earth. 
5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6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7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 
8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 
9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 



從上面的文字中,諸位看倌有否推敲出一絲端倪呢?
就我看來,「通天」、「我們要給自己一個名稱」稍具有貶意。
而其他的「彼此商量」、「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一樣的人民」、「一樣的言語」、「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應該也算是好事。

我想,若只有這些經文,是不能了解為何被變亂語言的,所以我找了一些註解:


Janne M. Sjodahl和George Reynolds 寫道: 
撒旦使世人為了要規避神的目的,不顧神的旨意而通往天上,而把建造巴別塔的念頭放到世人心中。(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ormon, vol. 5) 

Charles D. Tate和 Monte S. Nyman 寫道: 
雅列人的記錄以一個邪惡的目的――世人聚集來建造巴別塔開始。雅列的哥哥那時候的人不配稱進入神的國度,也不願改變他們的道路,他們自己圖謀得到超升。撒旦「把建一座通天高塔的想法放入人心中」(希拉曼書6:28)。 
主觀察到祂兒女的非法企圖後(創世紀11:5),就「混亂世人語言,並在憤怒中誓言世人必被分散到整個地面上」(以帖書1:33)。 
從那時起到現在,巴別,或巴比倫都是腐敗和混亂的象徵,指一切應許給人天國的入口,而實際上卻無法提供的假宗教。(Fourth Nephi through Moroni: From Zion to Destruction) 



馬可‧彼得生長老寫道: 
「巴比倫」這字源於「巴別」,在古代和現代經文中,都是眾所周知的。「巴比倫」是罪惡、混亂、「大而可憎的教會」的同義詞。 


在先知約瑟‧斯密修訂的經文中,提供了我們關鍵的見解:
3 他們說,來吧,讓我們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要高得接近天;我們要給自己一個名稱,免得我們被分散在全地面上。
4 主降下來,看到人類兒女在造那城和那塔; 
5 主說,看啊,人民是一樣的,他們都有同樣的語言;他們開始建造這塔,現在,沒有什麼能制止他們所想像的事了,除非我,主,混亂他們的語言,使他們不能明瞭彼此的話。於是我,主,要使他們分散在全地面上,直到大地的四方。 
6 他們混亂了,停止建造那城,他們不聽從主,因此,那名字叫做巴別,因為主惱怒他們的工作,在那裡混亂了全地的語言;並從那時起主將他們分散在全地面上。(約瑟斯密譯本 創世紀11:3-6) 


Orson F. Whitney 說:
據說建造巴別塔的人是為了要讓塔頂可以"接近天",主為了避免他們達成此目的,就混亂了他們的語言。傳說約瑟‧斯密指出他們要接近的"天"是升天的以諾城。(Saturday Night Thoughts

也有人說巴別塔是一座偽聖殿。

統合以上的說明,我們就可以明白,其實建造巴別塔的人,是邪惡的人,他們是巴比倫的人,他們希望可以像古人一樣,體質改變被提升到天上的以諾城(即錫安)中,但他們不想改變罪惡的生活模式、不想悔改,他們不配進入這座神聖之城(摩西書7:19)。他們想直接建一座與天上的以諾城相連的塔,繞過主的命令:「所有​的​人​都​必須​悔改」、「你們​要​藉著​​水​遵守​誡命,​藉著​靈​​稱義,​藉著​​血​而​​聖化」(摩西書6:50,60),而直接得到超升。

主說「​凡是​從​門​進來​藉著​我​​攀登​上去​的,​永不​跌倒」(摩西書7:53)。

他們對主沒有信心,想要用自己的方法――建一座高塔,而非藉由基督的贖罪,來走進天上的聖城。總之,他們必然跌倒。



從他們「要給自己一個名稱」,也能看出他們是多麼的驕傲的人。 

便雅憫王說: 
沒有​賜​下​別的​​名​能​帶來​救恩,​因此,​我​希望​你們​​承受​基督​的​名。 
「凡​這麼​做​的​人​都​將​在​神​的​右邊,​因為​他​必​知道​自己​被​稱呼​的​名字,​他​要​以​基督​的​名​被​稱呼。 
「事情​將是​這樣,​凡​不​承受​基督​之​名​的​人,​必​被​用​​別的​名​來​稱呼;​因此,​他​將​在​​神​的​左邊。」 (摩賽亞書5:8-11) 

他們企圖以自己的方式得到救恩,但這是不可能辦到的。 

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教會統計資料

其實大家對現在
1.全世界有幾座聖殿都不太了解。
2.到底全世界有多少教友也不太清楚。
3.台灣有多少教友也不太清楚。
不過總會網站上都有答案。

答案:
1.全世界有幾座聖殿呢?
以目前來說是138座運作中的聖殿;14座興建中的聖殿。
而且還可以看到台灣台北聖殿是教會第三十一座聖殿呢!

2.全世界有多少教友呢?
上面有教會各項統計資料。

3.台灣有多少教友呢?
請看教會資料和統計數字—教會成員總數

5萬1千人

值得注意的是亞洲95萬三千個教友中,分布極不平均。我們要多向菲律賓學習。

我在台北樹林傳教的時候,曾教導過一位菲律賓弟兄,他的工作非常辛苦(被雇主剝削的勞工),但是他對福音非常有渴望,為了參加聚會,他禮拜六需要連續工作24個小時,禮拜天才能參加聚會。跟他上課時,每次都讓我強烈的感受到聖靈,因為他是如此的謙卑,這種靈性的感受是我整個傳教期間,印象最深刻的少數幾次之一。